<<<親愛的旅客,欲報名本公司美加團行程前,請務必詳閱以下重要資訊>>>
感謝您參加本公司美加地區團體,為了使您此行收穫更加豐碩,特將美國地區團體旅遊有關的訊息向您報告及說明,盼能增加您對美加地區的認識,並做好行前萬全的準備。同時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保障您的權益。
注意事項
2022年6月12日起,前往美國之旅客皆不需出示起飛前新冠肺炎檢測報告或康復證明。需提供完整接種疫苗至少二劑以上滿14天的紙本或數位疫苗證明。
美國入境最新規定:相關防疫規範依出發當日至回程當日旅遊地區當地與本國政府之最新入出境防疫規範為主。
A.團費說明:
1. 含國際線團體經濟艙來回機票。
2. 住宿為(兩人一室),指定單人房須補單人房差。
3. 含兩地機場稅、遊輪靠港稅。
4. 含旅遊責任險(兩百萬旅約責任險及二十萬意外醫療給付) 。
5. 不含行程表上自選建議行程各項應付費用。
7. 不含個人辦護照工本費用與各項簽證申請費。
8. 不含私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9. 不含領隊、導遊、司機服務費與船上工作人員服務服務費,下僅將各項有必要給予服務費如下,
如:15天團(司機/領隊/導遊服務費)美金12*15天,每人共180美金。
如:12天團(司機/領隊/導遊服務費)美金12*12天,每人共144美金。
B. 團體旅遊訂購須知:
貼心提醒您!購買旅遊商品需先成為會員,若您尚未成為本公司會員,建議您請先加入會員,以享受更多會員的權益及優惠,公司將不定期針對會員給於會員折扣!
- 報名支付訂金後,代表買賣雙方之旅遊契約產生效力,若您因故取消,本公司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
- 團體成團基本人數: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20人以上(含),出發前7天如未達基本成團人數,可改其它出發日期或退還已付訂金。
- 支付訂金後,團體一經開立機票,且不接受更換與修改名單,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請自行確認您持有台灣新版晶片護照效期,須於出國當日為基準超過六個月以上。
- 前往美國/加拿大觀光,持台灣新版晶片護照符合美國免簽證資格,須申請美國ESTA旅行電子授權許可與加拿大ETA電子旅行證授權許可。(關於美國與加拿大出遊所需的簽證,詳讀下列J簽證申請須知之說明)
- 為提供您更貼心的旅行,在報名團體旅遊時,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所以請貴賓報名時需注意與配合:
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始接受報名,不便之處,尚祈見諒!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請貴賓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孕婦的搭機須依航空規定,請留意搭機旅行規範。 - 如有特殊飲食請於出發前10天告訴相關作業人員,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
- 本商品所搭乘之班機與行程內容,請以說明會資料為準。
C. 團體機票篇 :
團體行程所示之使用航空/航班/機型/時間,可能因季節與航班調度而有所變動,正確航班時間,以團體出發前說明會資料為主。
1. 團體機票使用規定:
- 團體機票有固定航班及出發日期,如需延長天數、更改日期都需另外詳洽詢服務人員。
- 團體機票,不適用累積航空公司的里程數,亦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敬請見諒!。
- 團體機票,加價訂購高北高接駁機票,純服務的性質,本公司會盡最大努力協助訂位,但不保證一定取得機位。
- 前往美加地區團體機票一經開立,無法更換名單;須重新取得訂位與重新開立機票,原機票辦理退票。
- 所有行程中如有安排搭乘(阿拉斯加/加拿大)航空之中段機票,此段機票一經開票後,因航空公司之規定無法更改與退票,敬請見諒。
- 若持團體機票旅客以特惠加價方式升等至商務艙 (菁英客艙)座位時,一切依航空公司規定,詳情請洽詢服務人員
2. 關於孕婦的搭機規定:
航空公司規定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之孕婦與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不得搭機。亦不接受多胞胎且懷孕32週以上的孕婦搭機旅行。距離預產期12至4週(懷孕28至36週),以及多胞胎距離預產期12至8週(懷孕28至32週) 孕婦,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十日內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 (MEDIF),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並請於起飛48小時前打電話預訂。
3. 長榮及中華航空自即日起為響應節能省碳的緣故,於機場劃位時不在提供機票票根(商務旅客與團體旅客均相同),只會刷登機證出來給予旅客。如旅客有需要機票票根報帳請於開票前(最遲於出發前3天)提出申請。於出發當天或回國後再申請機票票根之旅客,只能向航空公司申請搭機證明,且必須收取手續費用單程一份NTD100元,來回程各一份手續費用為NTD200元(此為航空公司收的會有收據)。工作天數不定,請務必事先告知承辦業務)。
D.行程須知 :
-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之因素,部份景點可能會受影響;故於行程參觀內容不減之原則下,本公司得依航空公司班機及旅館確認之實際情形及團體行進之交通狀況酌情參考調整順序,敬請貴賓們諒解!
- 團體旅行中安排在中國餐廳用餐時,因國外各大城市之中國餐廳,受限於材料來源、當地飲食民情及廚師素質,實無法與國內相比較。若無法盡善盡美盡如您意,尚請見諒!
- 身心障礙乘客必須可以自我照顧或請由可提供所有協助的另一名乘客陪伴共同出遊參加航程,必須服用的藥物都必須自行攜帶妥當,便能適時提供必要的幫助。
- 素食者: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
E. 旅館設施:
- 床位設備:美國地區旅館房間之床位大都是以兩張床為主。如為渡蜜月之旅客,有一張大床之需求,請事先向您的業務提出,本公司將會先行向飯店提出需求,但因大床有限,須視飯店 最後安排房型為主。以上若有不便,敬請見諒!
- 美加地區嚴格實施煙害防治法,所有飯店、餐廳及冷氣空調室內嚴格盡止吸煙及相關產品,違反規定將予罰款,依所屬單位規定每次每人美金約250~350元以上。
- 北美國家因重視環保,故牙膏、牙刷、拖鞋等個人衛生用品,旅館皆不提供,請旅客務必自行攜帶。另旅館內皆配有浴巾、毛巾、肥皂、洗髮精、沐浴乳等備品。(部份飯店實施多日入住,隔日換洗之環保節水活動,如需更替毛巾請依飯店規定擺放。
- 如逢表列飯店客滿時,將會以同等級飯店取代。
F. 護照及出入境說明:
- 前往美國與加拿大,凡持新版普通晶片護照赴美國與加拿大,護照有效期限,應持有滿半年以上效期。
- 若您是役男者(16-18歲)役男出境須經申請核准方能出國。
- 若您是接近役齡者→出國必須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章。→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核准 OO年 OO月 OO日前一次有效 OO縣市公所】
- 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OO年 OO月 OO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OO號核准】。
-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 持他國護照,須使用同一本護照出入境,並攜帶持有之雙國護照,且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請務必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 若貴賓持有雙重國籍或其他國家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業務服務人員。 7. 護照持有人,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當地海關拒絕入境,請自行負責。如因被拒入境所產生之相關團體損失費用,本公司將依旅遊定型化契約規範請求被拒旅客賠償。
- 更詳細之內容請參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出入境時攜帶外幣等值不得超過美金USD10,000元及新台幣NTD60,000元(如超過等值之幣額,包括:新台幣現金、美金現金、旅行支票、私人支票....等均要申報)。如未申報超過之部份予以沒收(入)。
G. 搭機規定及行李托運規定:
- 每一件託運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行李超重部份則需另加收費用(以機場計價為主)。
- 【特別注意】美國/加拿大國內線航空公司均不免費提供託運行李的服務,但團費均已包含第一件行李託運費,但如有在國內線航班需託運第二件行李,則第二件行李托運費必須自行付費(費用以各家航空公司機場規定計價為主)。
- 旅客攜帶上機的隨身行李內,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 c.c.),還需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 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 關於孕婦的搭機: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以及安全的航空旅行而制訂了懷孕婦女的搭乘標準,敬請留意搭機適宜與否,請洽詢專科醫師同時請隨附合格醫師所開立的專業證明適航文件備查。
基於安全考量,航空公司不受理生產後未滿14天之產婦登機。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有特別規定,建議出發前洽詢該入境國之辦事處相關事宜。
H. 加拿大簽證須知:
- 拿大政府於2010年11月22日宣佈,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其發照機關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且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民眾,前往加拿大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或洽商,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
註:台灣駐外使館處核發的護照並不適用免簽入境加拿大,須重新申辦護照。 - 免簽證並不代表您自動獲准入境加拿大,必須在抵達加拿大海關時獲得加國移民局官員核可,才能入境加拿大。如果您過去曾簽證被拒,現在仍有可能被拒絕進入加拿大,建議您可先跟移民簽證組討論您的狀況。
- 如您持有有效美國永久居留權(持有綠卡者),入境加拿大並不需要申請短期停留簽證。但您必需於抵達加拿大時,出示您美國居留權的相關證明文件給加拿大移民官查驗。
- 若您為其他國家之公民,請查詢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C) (英語/法語) 網站,以了解您是否需要簽證以入境加拿大。
- 詳細資料請參考加拿大註台北貿易辦事處。
- 由於大多數台灣民眾短期去加拿大不再需要簽證,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現關閉,並不再受理新的簽證申請。需要其他如工作和學生簽證或申請永久居民,從現在起由加拿大駐香港的移民辦事處提供服務。請到其香港簽證組網站查詢有關簽證和移民服務的資訊,並下載申請表格。如欲取得有關世界其他地方在哪裡申請的更多資訊,請到加拿大公民與移民部 (CIC) 網站查詢。
I. 緊急求助電話:
- 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撥打方式為(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專線」電話800 - 0885 - 0885(諧音「您幫幫我、您幫幫我」)
- 交通部觀光局緊急聯絡電話 0800-211-734、(02)2349-1691(上班時間)、(02)2749-4400(非上班時間)
J. 疾病檢役需知:
- 出國前可上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國際疫情資訊,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請於出國前4至6週至「旅遊醫學門診」由醫師評估接種疫苗或服用藥物之需求;旅途中或返國途中如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黃疸等症狀時,請於返國時向機場檢疫人員通報;因傳染病有潛伏期,如回國後出現上述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做為診斷及治療之參考。
- 關於國際疫情、防治措施及全國旅遊醫學門診相關資訊,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入出境健康管理」專區查詢,或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防疫專線洽詢。
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 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謝謝您的合作!
感謝您選擇本公司,並祝旅途愉快